以办理公租房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晋州“00”后女子被刑拘

晋州一名“00后”女子冒充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办理公租房为名,骗取多名受害人钱财共计9000余元。11月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晋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00年出生的李某是晋州市总十庄镇胡士庄村人,刚刚成年的她没有想着如何好好工作,而是动起了不劳而获的歪脑筋。她在网上搜索了关于如何办理公租房的相关政策,开始了招摇撞骗的日子。她自称是该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利用群众想办理公租房的心理,以交纳资料费、房本费和钥匙费或请办事人员吃饭等名义,先后骗取张某等十余人共计9000余元。

毕竟纸里包不住火,受害人张某等人多次找犯罪嫌疑人李某索要公租房钥匙。李某怕事情被戳穿,竟然自己配了几把钥匙,并谎报楼门号,搪塞受害人。11月7日,受害人张某等人发现被诈骗后,立即向晋州市公安局刑警市区中队报了案。接到报案后,刑警市区中队立即立案侦查,并在晋州市城区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审讯,李某交代了自2018年4月至今,冒用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身份,以能够办理公租房为由,骗取钱财约9000余元,所骗取的钱财均被李某用于吃、喝、买衣服消费。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也提醒,申请公租房的正规途径就是通过各街道办、居委会或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申请,而且手续也不繁琐,这也是唯一的途径。不要通过中介或他人代办申请公租房,不要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燕都融媒体记者任利通讯员李丽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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