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下载及温馨提示

依据《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否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工作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期间按市场价格计收租金,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申请公租房租赁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有配租后签合同交纳租金、保证金、物业费、后期使用的水、电费等。

申请书递交地址:紫云雅园一期玉林南路620号,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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