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铜川人窦志强凑钱以全款在铜川老区繁华地段购买了一间商铺,然而2016年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时却意外发现,他购买的商铺多年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变成别人的,卖家是同一个房地产商——陕西龙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时候他才明白,自己全款购买的商铺被开发商在不同时间“一女二嫁”了。
委屈:17.5万元全款购买商铺10年后被要求解约
8月20日,窦志强又一次来到了铜川市老区的国贸中心大门外,隔着玻璃向里面不停张望。“我的商铺就是一进门一楼楼梯口左侧第一个,位置非常好,当年我是借钱全款买的,只出租了十年,现在产权却莫名其妙成了别人,我想不通啊。”窦志强连连叹息道。
据窦志强提供的两份合同显示:2005年11月,他先是签订了一份商铺委托经营合同,又签订了一份商铺买卖合同,以全款17.5万元购买了由陕西龙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铜川王益区的百盛国贸商铺,商铺的建筑面积为26.60平方米。
“按照当时合同约定,我购买的商铺必须委托给百盛国贸有限公司经营十年。后来从2005年11月26日开始到2015年11月25日10年内,我每年都能准时收到租金21875元,我也非常放心。当时还想着这个商铺将来可以留作养老用。”窦志强表示,“谁知道2015年底,龙记公司通知我签订新的经营合同,要求必须解除原来的商铺买卖合同。我当时要求返还我的商铺,同时要求龙记地产给我无条件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法院:商铺登记在第三方对仲裁决定不予执行
依照2005年11月26日购买商铺合同中第27条的规定,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铜川仲裁委仲裁。于是,窦志强依法提出了仲裁申请。
铜川仲裁委于2016年12月23日作出终局裁定:被申请人龙记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裁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协助申请人窦志强在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并承担逾期办理权属证书违约金等。
窦志强原本以为终局裁定下达之后很快就能拿到商铺的产权证,但因为对方迟迟没有协助他办理产权证,于是他又到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申请重新审理后,做出了一个让窦志强震惊的执行裁定——法院经调查确认,涉诉的商铺登记在案外人名下,裁定不予执行窦志强已经拿到的仲裁裁决。
“这个商铺在我之外还有一个所有权人!明明是我全款购买的,怎么会在购买两年后又冒出一个购买人?一间商铺怎会有两个买主?”窦志强百思不得其解。
业主:档案显示产权已变更自己却毫不知情
窦志强随后在铜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的一份房产档案显示,早在2007年9月,陕西龙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原产权所有人身份,将建筑面积为150.34平方米的商铺整体出售给了第三方。“这150.34平方米的商铺,其中就包含我全款购买的26.60平方米。”窦志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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