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检察机关开展河道整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护西林县青山绿水

西林县检察机关开展河道整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保护西林县青山绿水

近日,西林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西林县八达镇八达村河口屯附近的驮娘江流域(老水泥厂河段)河道内及河面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废料及腐烂的死动物,堵塞的河道长度为300米左右,河流水体潜在污染的危险。

(图1为受污染河面铺满垃圾)

民行干警发现该情况后即向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进行汇报。听汇报后,检察长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以检察长为主任检察官的公益诉讼办案组,并作为行政公益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因垃圾及腐烂动物长期浸泡堵塞河道,造成河流水体污染的危险,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河岸以经营河鱼、河虾等绿色食品为食材的山庄被迫关停,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这是对河道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西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其配套规定,八达镇人民政府、环保局和水利局对河道均负有监管职责。在充分调查取证之后,该院依法向八达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按期清理河道并对淤塞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督促环保局、水利局加强与八达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形成治理河道合力。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西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由八达镇牵头,组织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开展清理工作,调派工人及8艘打捞船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销毁。

(图2为垃圾清理现场)

期间,该院检察长钟日山、副检察长黄云峰及环保、水利等部门8名同志莅临现场监督指导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钟日山同志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西林县检察院将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提升民行检察工作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在新的形势下,检察院要在为大局服务方面下更大的功夫,主动适应新常态、谋划新思路、研究新方法;要在司法为民方面下更大的功夫,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三是西林县检察院、各相关乡镇政府、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将以召开联席会、研判会、现场办公处置等形式联动,共同商讨治理驮娘江流域污染问题长效治理机制。

(图3为县检察院、八达镇政府、环保局、水利局主要领导现场查看河面垃圾清理情况)

清理工作持续9天,该河段垃圾已清理完毕,河流得到了有效治理,河面恢复了山清水秀的景象,河面空气也变得清新起来,河岸还可看到“一行白鹭上青天”的美景。

(图4为垃圾清理后,河面白鹭随处可见)

该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程序即整改完毕,案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西林县驮娘江流域的群众利益和生态安全,向全县“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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