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17〕1121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故宫南三所中所后罩房及值房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17〕74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方案为故宫南三所东、西值房,中所后罩房和二进院东、西配殿南耳房的复建项目设计,应补充《故宫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5)中的项目范围、相关图纸和说明,以及尽可能详尽的历史资料,进一步论证复建的必要性及依据。
二、深化现状勘察、历史沿革调查分析、相关遗址的考古调查及相关研究。补充室内外地面垫层及基础等隐蔽部位勘察。进一步深化对原建筑形制、构造、时代特征、材料等的研究。补充相关油饰、彩画、内装修等的复原依据研究和设计,并细化各项保护措施的做法要求。
三、应重点深化保护现存基址保护措施内容,最大限度加固、延用、展示历史原构件,避免整饰一新。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范围,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排水和使用的风化碎裂的砖石构件,不得整体揭墁、更换。
四、进一步校核文本说明,避免错漏。
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另行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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