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滕州市滨湖镇望庄村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司机驾车撞倒老人后逃逸,交警迅速行动,不到24小时便查获肇事车辆。
事发当晚7点钟,一辆小型面包车沿104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滨湖镇望庄村路段时,与同方向驾驶自行车的老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老人重伤,驾驶员下车查看老人伤情后,并没报警,而是迅速驾车逃逸。附近的群众发警。
随后,民警积极联系肇事驾驶员的家人,讲明利害关系,10月24日早上,肇事驾驶员马某到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事后,我们了解到,被撞老人已经70岁高龄,因为抢救无效已经去世,在本次事故中,马某在夜间开车没有降低行驶速度,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在发生事故后又驾车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他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肇事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更逃不过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警,切莫心存侥幸,逃逸逃避,否则只能罪加一等,悔恨终身。(滕州电视台民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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