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景豪苑业委会要自治,物业称百多万物管费没收到,矛盾一闹几年

惠阳区惠景豪苑小区自2016年6月成立业委会以来,业委会与小区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就没有停止过。

日前,业委会根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要求物业公司于1月24号移交小区管理工作并撤出小区,小区业主实行自治,但移交工作并不顺利。

惠景豪苑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办金惠大道旁,有住房844套,入住率70%左右。1月24日,记者到达小区时,业主们正在等候物业负责人商谈,可是物业拒绝进行撤场沟通。

百合物业惠景豪苑物业经理陈明忠不合法,不谈。

原来,虽然市中院判决,物业公司于1月24日移交小区管理工作并撤出小区,但是物业公司表示他们不服“惠景豪苑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已申请省高院进行再审,目前省高院已经立案审查,因此现在还不是办理交接的时候。

惠景豪苑业委会主任宋刚

合同已经到期了,我们经过业主双过半(表决)叫他们走,他们不撤场,现在物业不撤场强霸着小区继续收费。

百合物业惠景豪苑物业经理陈明忠

你们欠的管理费还有水费,公摊费,什么时候交清,我们什么时候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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