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四五”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丨住建部:逐步实现租购同权

在10日印发的《“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明确,要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在今日国新办召开的《“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有关情况发布会上介绍,“十四五”期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分别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47万、60万和40万套(间),均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

针对人口净流入量大、房价高的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比较困难的问题,潘伟表示,进入“十四五”时期的一年多来,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促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二是调整了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促进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40个重点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约为26%。三是为城市吸引人才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撑。上海、西安等很多城市都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布局在新城或产业聚集区,吸引新市民、青年人到城市就业,提升了城市竞争力。

为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住建部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细化落实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省级政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监测评价。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他还介绍,截至去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2200多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其他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各地还加大了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环卫工人等困难群体的优先保障力度,让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下一步,住建部将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其他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同时,继续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提升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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