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疏解民忧在一线 司法惠民谱新篇

云岩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场。

认真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普法宣传“大格局”,实现法治文化新突破,全民共同学法普法守法用法;推动司法行政“零距离”,疏解民忧在一线,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回顾云岩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让人眼前一亮。

司法行政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法治社会建设,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云岩区始终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着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可喜的是,伴随着一项项扎实推行的创新举措,越来越多群众正沐浴着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温暖阳光”,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

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筑牢稳定“第一防线”

“感谢云岩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不久前,云岩区景藤堡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专程向云岩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送上锦旗。“排忧解难为业主,正本清源促和谐”,两句真挚的话语,表达了感谢与认可。

“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的移交问题拖了很久都没有得到解决,云岩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后,很快就把所有的问题全部解决了,效率高、态度好,扎扎实实帮了大忙,送面小小的锦旗是应该的。”一位业主激动地说。

这只是云岩区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一个缩影。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55年前浙江诸暨创造的‘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解决基层各类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法宝。”云岩区司法局局长李强说。新的时代背景下,云岩区始终立足人民群众根本需求,认真学习和创新“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云岩”。

工作中,云岩区将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措施建设,积极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大力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调处,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防范,运用法律、调解技能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专业化、社会化建设道路,推动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人民调解与其他部门的整体联动,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成立云岩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受理、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指导宅吉法律服务所联合云岩区人民法院设立“云岩区诉前联合调解委员会”,直接服务群众;指导中东法律服务所设立云岩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云岩区住建局共同指导设立云岩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发挥“多调联动”机制作用为着力点,一大批专业化的调委会应运而生。

在此基础上,云岩区司法局还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筛选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员,引导他们率先在贵阳市成立首批个人调解工作室,发挥他们在调解领域的影响力,将人民调解品牌化,维护基层社会和谐。贵乌社区冉正光调解工作室、栖霞社区王永奎调解工作室、金龙社区徐建新调解工作室、张晓楠调解工作室、李莉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室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截至目前,云岩区共有调解员1266名,各类调解组织210个。2017年至今,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3607件,调解成功3592件,涉及7381人,涉及金额761.94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

构建普法宣传“大格局”

厉行法治“促和谐”

法治,是安邦固本之基。推进依法治国,全民普法守法是基础。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云岩区重任在肩、义不容辞,必须科学谋划、系统安排。”李强说,近年来,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云岩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普法宣传“大格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制观念,不断为创新型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工作中,云岩区一方面大力抓好干部带头的主题教育,以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等为抓手,营造干部带头学法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全区紧紧围绕宪法宣传,以“12·4”宪法日及各类重要节点为契机,综合采取大型户外文艺演出、繁华街区设点宣传等形式深入基层,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宪法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宣传活动,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等媒介形式,拓宽宪法宣传覆盖面。

同时,云岩区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作为重大制度创新的“助推器”,通过建立并实施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将普法“独唱”变为“合唱”,实现普法工作制度化、责任化、目标化、常态化。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需要以创新精神为引领,不断寻求新的突破。”李强说,围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云岩区以打造文化阵地为抓手,积极打造了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宣传长廊、法治文化院落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围绕普法作品打造,云岩区创新思路,通过“纸上的法治言说、生动的云岩普法讲堂、动人的法治画面”等载体,积极推出多元化的普法作品,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今年以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云岩区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持续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城区建设。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单独约谈并签订《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承诺书、深入包保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检查、利用云岩普法网等“线上”渠道拓展扫黑除恶宣传面、“线下”开展普法讲堂等多元化扫黑除恶宣传、汇聚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强化重点人员管控……系列“组合拳”齐下,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局面逐渐形成,社会和谐基础日益夯实。

推动司法行政“零距离”

疏解民忧“在一线”

“吸毒不构成犯罪,很多人就认为容留他人吸毒也不是犯罪,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近日,不少群众聚集在龙井路居委会,一场小型的禁毒普法宣传活动正在这里举行。贵州今阳律师事务所居(村)法律顾问律师邓文政一开口,便引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以前还真不知道呢。”

“是啊,以为自己不吸就没事,看来不是这样。”

“以后要擦亮眼睛,遇到那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避免害人害己。”

……

一场生动的普法小课堂,传递了法律知识,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作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云岩区,类似的普法宣传活动经常开展。

“司法行政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在于为群众提供了多少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核心是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群众‘零距离’,通过多种举措问民需、解民忧。”李强说。

围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惠及更多城乡居民”这一目标,在成立全省首家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云岩区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先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各社区(镇)建立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各居(村)遴选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真正惠及基层群众。

在此基础上,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云岩区司法局还积极探索推行公共法律服务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信息公开制及定期服务、工作台账式管理等制度,推动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明确法律顾问每月到居(村)服务时间,并以工作日志及服务台账增加服务透明度,保障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合理配置法律服务资源,区司法局还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力做好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保证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以前总是感觉司法行政工作离自己很遥远,遇事也不知道该找哪里。现在大不一样了,不管是在街道广场,还是在社区、院落,经常会碰到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来到大家身边,发放各种宣传手册的同时,他们更是沉下身子为大家答疑解惑,实实在在帮忙解决问题。”家住普陀路的刘立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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