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购房新政”落地后,各区县细则相继出炉…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鼓励和保障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宜宾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日前,宜宾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从实施特殊群体购房补贴、促进小区车位(库)销售、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加快推动房票制度落地落实、优化商品房预售条件、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科学合理指导预售申报价格等方面出台了购房支持政策。

关于购房补贴、车位(库)补贴

详见

《宜宾出台购房新政!买房、买车位有补贴了!》

继宜宾出台“购房新政”后

宜宾三江新区、翠屏区、南溪区、

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

筠连县、屏山县等

也相继推出“购房新政”

↓↓↓

宜宾三江新区

宜宾三江新区购房补贴政策强势来袭,谁能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哪些楼盘在补贴范围内?怎么申请?你想问的这里基本都有。

就业人员购房补贴:

在宜宾市就业创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楼盘表详见文章末尾,下同)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落户人员购房补贴:

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后,户籍从三江新区以外的区域迁入的人员。

人才购房补贴:

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且经认定的在新区就业的F类及以上人才(所属企业工商注册地、财税征管关系均在三江新区范围内,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购房补贴时社保处于在缴状态;社保缴纳地为宜宾市市本级、翠屏区、南溪区之一)。

特殊群体购房补贴:

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下列人员:

1.在宜宾市工作的高校教师;

2.35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

4.外市户籍来宜购房人员;

5.退役、现役军人和军人遗属;

6.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

7.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的家庭。

其他范围补贴:

1.符合一对夫妻生育三孩(2021年6月后)家庭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新建商品住房的;

2.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车位的购房者。

详见→《速看!三江新区购房补贴政策强势来袭→》

翠屏区

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鼓励和保障合理住房需求,促进翠屏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翠屏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购房补贴对象范围

2022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28日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购房人,在翠屏区范围内(不含三江新区)购买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含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享受购买商品房补贴(以下简称:购房补贴)。

1.优待群体:退役和现役军人;军人三属;抗疫一线基层工作者;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2011年11月起)的购房家庭。

2.人才群体:在我市工作的高校教师;35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就业群体:在我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

4.城镇化群体: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员;外市户籍来宜购房人员。

购买车位补贴对象范围

自2022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28日期间,在翠屏区范围内(不含三江新区)购买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车位的购买人。

市场化房源安置被征收补贴对象范围

按照《关于建立房票安置制度丰富征地征收住房安置补偿方式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号)要求,加快出台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实现以市场化房源安置被征收群众。在房票安置制度实施细则未出台前,2022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28日期间被征收人在翠屏区范围内(不含三江新区)购买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含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享受征收购房补贴。在房票安置制度实施细则出台后,使用房票购房或购买保障房、限价房、定向商品房等政策性房屋和二手房的不享受征收购房补贴。

凡符合《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宜府办发〔2020〕12号)规定的,按原文件执行,但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每个人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夫妻双方都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也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详见→《速看!翠屏区购房补贴政策来了快来看你符合条件吗?》

叙州区

2022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28日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购房人,在叙州区行政规划区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新建商品房(指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享受购买商品房补贴(以下简称:购房补贴)。实施范围和对象↓↓↓

就业群体

在宜宾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是指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倒推,连续在宜宾市范围内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但对于符合政策暂缓缴纳社会保险的计算时间应往前顺延。

人才群体

在宜宾市工作的高校教师;35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城镇化群体

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员;外市户籍来宜购房人员。

重点特殊群体

退役和现役军人,军人遗属;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抗疫一线社区工作者;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家庭。

详见→《重磅!叙州区购房、购车位补贴政策最全消息在这里!》

南溪区

6月30日,记者从宜宾市南溪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办公室获悉,为鼓励和保障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南溪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办公室当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促进二手住宅交易、促进小区车位(库)销售、促进商业用房去库存、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优化商品房预售条件及预售资金监管、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方面明确了相应支持政策。

与此同时,根据《通知》要求,鼓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出台响应措施,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通知》所涉及的政策措施自7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一年。

详见→《重磅!南溪出台购房新政》

江安县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鼓励和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江安县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购房人,从2022年7月1日起到2023年6月30日止,在江安县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实施购房补贴。

符合购房补贴的群体

(一)就业群体

在我县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

(二)人才群体

35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城镇化群体

1.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

2.外县户籍来江购房人员;

(四)重点特殊群体

1.退役和现役军人;

2.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

3.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家庭。

详见→《好消息,在江安购买住房有优惠啦!》

长宁县

从7月1日起,长宁购房补贴正式施行!

对首次首套在我县县城区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县财政按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多项条件的不作累加计算),并可同时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人享受完应有优惠情况下再给予购房款总额1%的优惠。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购房人不受限首次首套房。

(一)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及以上的购房人家庭;

(二)在我县购房的高校毕业生;

(三)在我县就业的产业工人含农民工及招商引资企业就业人员;

(四)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含村社);

(五)现役和退役军人;

(六)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购房家庭,在现有补贴基础上,每户额外补助3万元。

若符合《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宜府办发〔2020〕12号)规定的,按原文件执行,但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详见→《重磅!长宁购房新政策来了,最高可补贴》

筠连县

近日,筠连县出台《筠连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在筠连县范围内购房、购小区车位(库)等多项政策,惠及多方面。

凡在筠连县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限套数),县财政局每套一次性给予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每套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对符合一对夫妻已生育三孩及以上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家庭,在现有补贴基础上,每户额外补助1.5万元(即三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多套房屋可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但只能享受一次额外补助);

若符合《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宜府办发〔2020〕12号)规定的,按原文件执行,但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预售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补贴面积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现售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补贴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书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

详见→《【实心干事科学作为】重磅!筠连出台最新购房、车位补贴政策》

屏山县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鼓励和保障合理住房需求,屏山购房新政来了!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购房人,在屏山县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实施购房补贴。新建商品房购房时间以住建房管部门网上合同备案办结时间为准,且购房时间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之间;新建商品房指自2020年2月2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定的预售范围的商品房。

(一)就业群体

在屏山县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

(二)人才群体

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城镇化群体

1.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

2.外县户籍来屏购房人员;

(四)重点特殊群体

1.退役和现役军人和“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

3.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及以上的家庭。

以上群体购房补贴按1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符合多项条件的不作累加计算。

对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的购房家庭,在现有补贴基础上,每户额外补助2万元。

凡符合《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宜府办发〔2020〕12号)规定的,按原文件执行,但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详见→《「链接」》

这些购买住房和车位补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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