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读者反映:华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侨控股)旗下的牦牛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通过APP侨行天下线上吸储,以黄金租赁名义,承诺固定收益。同时,华侨控股旗下的浙江华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承诺固定收益,然而该公司并非私募基金管理人,此行为或涉嫌非法集资,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华侨控股的宣传册显示集团架构:华侨控股的股东为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浙江益华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国壹投资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旗下板块分别为华侨基金、华侨财富、华侨货币、华侨资产、华侨创投以及牦牛科技。
牦牛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通过线上APP侨行天下,以黄金租赁名义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集资,承诺固定收益:租赁期限30天基础年回报率5.5%、90天6.5%、180天7.0%、270天7.2%、360天7.5%。协议甲方是投资人乙方是牦牛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丙方为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记者在华侨资产公司了解到,投资人跟华侨资产签订协议,产品成立后华侨资产会给投资人一份项目确认函,加盖的也是华侨资产的公章。
记者从理财经理处了解到,华侨控股目前销售的理财产品主要有黄金和茅台酒项目,属于私募基金产品。目前在售的项目分别是《鼎鑫债权资产项目拾伍号》、《金香债权资产项目捌号》(琼浆债权资产捌号)。这两款产品都是100万元起投,《鼎鑫债权资产项目拾伍号》年化收益100万≤X300万是7.8%、300万≤X1000万是8.0%、x≥1000万是8.3%;《金香债权资产项目捌号》100≤X300年化收益8%、300≤X是8.3%。
《金香债权资产项目捌号》(琼浆债权资产捌号)项目简介载明:挂牌方/交易转让方: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摘牌方/受托受让方:浙江华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差额补足:若产品到期时本产品共管账户中留存资金及受让的债权回款未能覆盖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则挂牌方按照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对差额部分进行补足。
《鼎鑫债权资产项目拾伍号》项目简介和协议里都注明了增信义务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金珠宝”),中金珠宝作为增信义务人:如挂牌方未能足额履行每期分批回购义务的,增信义务人中金珠宝将在产品的投资收益分配日、到期日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充履行/全部履行投资者持有产品份额及附属权益的回购义务,回购对价用于支付本产品的各项投资收益和本金。
这两款产品有一个共同处,投资人的资金都是打到华侨资产在交通银行杭州武林支行的账户里。记者发现,投资人之所义无反顾的在华侨资产投资,也许有中金珠宝和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兜底”的原因。
记者注意到,9月10日,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发出公章被冒用的声明,明确指出公司从未签署过黄金买卖或黄金租赁相关合同。9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的《独家|歌德盈香回应“仓库被封”传言:系谣言、已报案公司所有业务正常》文章载明:歌德盈香刘晓伟关于《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记者提出的“2020年,歌德盈香曾与华侨控股集团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那么,歌德盈香与华侨控股集团目前的合作情况如何?”明确回复“与对方合作很少,对公司无任何影响。”
浙江华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侨资产)官网载明:积极拓展外源业务,开展泛资产管理业务,如实业投资、受托管理私募基金、并购重组和投融资咨询业务,多元化发展。记者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查询到,该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注销。那么华侨资产既然不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销售的产品也没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那所谓的私募基金就是不成立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华侨控股旗下公司牦牛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及华侨资产未经许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固定收益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投资人在牦牛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的线上APP侨行天下投资,协议的丙方公章是冒用的,牦牛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或涉嫌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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