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九千一平买商铺用途竟为仓储 开发商或涉嫌欺诈

某渔博城业主以每平9000元买的商铺用途竟为“仓储”

说好的商铺怎么就变成仓库了

“依靠着威海渔具产业和良好的商业地段,这地下商铺将会建设成海港城——渔博城,商机无限。”2013年4月,王先生在海港城的地下商铺做相关咨询时,销售人员曾对他这样说。2015年1月,这番曾令王先生激动万分的话语仍言犹在耳,但看着商铺那肮脏的地面、脱落的墙皮、污浊的积水,他的心却冷了下来。

9000元一平的商铺用途竟为“仓储”

22日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王先生等几位业主,沿着满是尘土的扶梯,来到海港城地下一层。

这里的房间都已被隔断好,二三十平方米一间,整齐排列出一个商城的轮廓。玻璃门窗上仍贴有“渔博城”的宣传画,但地板上的污渍、脱落的墙皮、拐角的垃圾,让人很难与“东北亚最大的渔具贸易基地”这一宣传语挂起钩来。

从地下一层上来,20多位业主又来到海港城销售中心,希望能跟开发商讨个说法。“我们几个做的是住宅销售,对你们的事情确实不太了解,没法帮你们解决问题。”一位销售人员告诉业主们,负责地下商铺事宜的工作人员都已休假,只剩下他们几个住宅销售人员仍然在岗。

当业主们提出想与开发商商谈的要求后,该销售人员给领导打了电话后回复说,当天不会有负责人过来。业主们决定等等,但一直到当天11时许,仍未见到他们要找的负责人。

“我们来了好几次了,每次都只能见着这几个销售人员,负责人一个没见着。”业主袁先生说,2013年4月,他母亲看到海港城的地下商铺热销,认为这是个投资良机,就拿出19万多元买了一间。当年底,袁先生按照约定时间去收房时,却被物业人员劝说暂时不要拿钥匙。“他们说招商还未成功,这时收房不仅不能挣钱,还得交物业费。”据袁先生介绍,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13年12月31日,2014年4月之前都可以收房,考虑到这些,他就决定晚点收房。

2014年初,袁先生又多次试图收房,却都无果而返。当年11月,疑虑满腹的袁先生偶然看了下购房合同,这才发现商品房的用途被明确规定为“仓储”,与当时的宣传并不相符。每平方米9000元的商铺竟然成了仓库,袁先生怎么也无法接受,他开始四处联络业主,多次到海港城销售中心讨要说法,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海港城地下一层一角。袁先生供片

用途写成“仓储”称为方便办证

据业主王先生讲,2013年4月,因为受海港城广告的吸引,他去销售中心转了一圈。“购买商铺是一个投资良机,等形成商业气候,绝对能挣大钱。”销售人员的这番话让王先生很是心动,于是他就将110多万元存款全部取了出来,买了4间商铺。

“一走出扶梯,就能路过我选的这四间商铺。”今年61岁的王先生说,他当时挑选商铺可费了不少心思,就想依靠它们赚点钱,不料最后却在购房合同上栽了跟头。

和袁先生不同,王先生在签合同时就发现,原本说好是地下商铺的商品房,用途却写成“仓储”了。当王先生提出质疑时,工作人员跟他解释说,海港城是威海唯一一家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地下商铺,用途写成“仓储”就是为了方便办证,让他不要担心。“我当时去商铺看了看,隔断什么的都做好了,寻思着也没什么可疑的,就把合同给签了。”王先生说。

据了解,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业主发现合同上的“仓储”字样并提出质疑,工作人员就解释说是为了方便办证,对于没发现这一点的业主,他们也没有做提醒。“我当时想着投资商铺总比把钱放在银行赚得多,就把女儿这几年给我的钱全投了进去,谁知道竟碰到这样的事情。”业主姜女士抹着眼泪说,如果当初知道这房子是仓储用,怎么也不会花大价钱去购买。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销售人员介绍,海港城最初规划为纯住宅,后转型为商住一体,名字也由最初的“棕榈湾”改为海港城。“地下一层原本是供地上商户仓储用,后来被改成商铺销售了。”该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有领导跟他们说,如果有业主提出质疑,合同中商品房的用途为什么是“仓储”,就解释说是为了方便办理房产证。“有的业主经过我们销售人员和开发商解释,就签订了合同;但也有业主一直保持质疑,就放弃购买了。”该销售人员说。

开发商或涉嫌欺诈

据市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仓储用的房屋也可以取得房产证,但是不可以用作商业用途。

在威海市规划局的官网上,记者发现了一则2011年11月发布的棕榈湾(后更名为海港城)变更设计方案批前公告,上面明确写道:“由于商业定位修改为渔博城,因此需要将其地下部分停车区域调整为仓储,面积约6000㎡。由此增加了通往地下仓储区的四部楼梯及两部自动扶梯。”

“如果确定开发商宣传的是商铺,最后变成了仓储用途,那开发商就涉嫌欺诈。”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律师隋晓宁建议,业主们可多多搜集宣传手册、销售录音等资料,用来证明开发商确实是以商铺的形式对外销售,以此作为开发商涉嫌诈骗的证据。“有的业主在购房过程中也确实犯了错误,因为他们在明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是‘仓储’后,仍签订了合同。”隋晓宁表示。

“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仓储用的地下室怎么能说成商铺?既然是仓储用,为什么能卖每平方米9000元?既然不是商铺,怎么收的物业费还和地上商铺一样?”袁先生说,现在他和其他业主都想退房,再拿回相应的赔偿。

“我们要是自己投资失败了,那是眼光不行,谁也怪不着。但开发商这样做,我们真的接受不了。”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那间商铺是她母亲为她准备的嫁妆,因为担心母亲的身体,她现在都没跟老人说这个事情。为了跟开发商讨个说法,张女士已经辞职,做好了长期交涉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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