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5月20(深圳特区报记者郑宽)近日,光明区印发《光明区旧工业区综合提升实施管理办法》,于5月20日施行,鼓励更多老旧工业区积极开展综合提升改造,推动光明区老旧工业区提质增效。
《管理办法》积极推动辖区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综合提升改造,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有序推进”原则,推动光明区旧工业区开展综合提升,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促进旧工业区产业转型升级。
《管理办法》鼓励旧工业区开展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旧工业区出于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现状功能等目的进行综合整治的,可增加面积不超过现状建筑面积15%的电梯、连廊、楼梯等辅助性公用设施,不需列入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由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并可开展环境综合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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