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晋江池店溜霞花园小区采访时,有小区业主向我们反应,小区旧的业主委员会已经超期近四年,近日仍然代表小区签订合同,将小区外围停车场出租。超期的业委会还能代表小区签合同吗?这份租赁合同的效力究竟如何呢?
晋江池店溜霞花园小区于2012年建成,2017年11月15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也就是说,从2020年11月15日开始,这届业委会就已经到期。今年五月底,业主们突然发现,小区外围的停车场租赁给他人经营,一问才知道,承租方是向已经超期近四年的业委会租的场地。
在这份为期三年,总金额30万元的租赁合同上,赫然盖着小区业委会的印章。业委会超期三年多,这份印章在谁手里?三十万元的租金进了哪个账户?这份合同有效吗?
小区业主曾经在12345平台投诉,办理部门回应称:前业委会印章于2024年6月4日才由池店镇物管办代收封存。
溜霞花园小区旧业委会超期后,相应的银行账户也被锁定,合同所涉及的租金目前由原业委会财务负责人保存。
溜霞花园小区目前存在消防、电梯维保、违建等多方面问题,小区1200多户业主迫切希望能有新的业委会带领小区业主建设幸福家园。目前,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已进入筹备阶段。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